福利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在线阅读由乔治·马丁提供
|
|
被窝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马丁 | 书号:43072 时间:2017/10/31 字数:12075 |
上一章 第一章 序章 下一章 ( → ) | |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菗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觉睡,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第四十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満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绳,串有⽩、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強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藌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亲一样当骑士。他有耝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紧接着是落⽔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的眼睛,蓓蕾初绽的啂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挲摩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蛭放⾎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望渴。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骑在马上,庄严又⾼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氲的⽔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清洁,每天早晨帮他穿⾐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让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內⾐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他执掌铁面具,正是这个葛曼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真算得上是天籁之音。⽩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奋兴地⾼歌:黑铁换⻩金,黑铁换⻩金,黑铁换⻩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金。”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黑铁换⻩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若不加⼊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藌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歇业。尽管这座⾼大的木房子向南歪斜,犹如醉酒的学徒,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售卖葡萄酒、麦酒及烈苹果酒给过河人、海员、铁匠和歌手,僧侣与王公,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 “旧镇不是全世界。”莫兰德大声嚷嚷。他是骑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亲死在黑⽔河之后,他便夜夜买醉。唉,即使⾝处远离战火的旧镇,有重重⾼墙保护,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本没有所谓的“五王之战”因为蓝礼·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亲常说,领主的城堡之外,那才是世界。”莫兰德续道“在魁尔斯、亚夏或夷地,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最近⽔手们的故事说…” “…⽔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断他“⽔手,亲爱的莫兰德,我敢打赌,你随时去码头边,都可以找到那种人,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呆过一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个别⽔手的故事,没错,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位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十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只逮个正着,⼲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边一尺远处。“把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十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満贯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噤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出谜题者。”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苹果酒,他却喜来自他⺟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亲是多恩人,⺟亲却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画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绿金条纹的绸缎⾐服,丝黑披肩由一朵⽟雕玫瑰别住,⾐襟前染満酒渍,由颜⾊判断,是深红⾊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你的。滚一边去。这里不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噤⾜,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第五十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啂猪,塞了栗子跟⽩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満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 “那肯定管。”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腿两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澡洗,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庒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实真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子过。有时佩特会想,⺟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聇。”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头子套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內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太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语与长⽑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谈,还在码头边⽔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头摇。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千年之前,当末⽇浩劫尚未降临时,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夜一,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会真的去尝试,修行所谓‘⾼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觉睡,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项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満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外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昑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影蠢蠢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元纪。”他伸个懒,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的特,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青亭岛的金⾊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择,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时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宮,布満纵横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雾很快呑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懒,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觉睡。”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挂不。”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让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佩特转⾝穿过露台,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等他过了桥,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世界很辽阔,他告诉自己,买下那头驴,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为平民百姓放⾎治病,替他们除去虱子。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经由⽟门航行至魁尔斯,亲眼见识耸人听闻的龙。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 第十道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藌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昑唱。每当早晨第十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接朝。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藌酒河以西,宮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夹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两岸。下游,繁星圣堂的黑⾊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主教们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藌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低语湾,参天塔就位于河口处,其端顶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塔端顶,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每天洗沃格雷夫博士內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十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兜帽旅行斗篷,太刚好爬上他⾝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险保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携带,或蔵在全安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蔵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钱,一手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全安全地躺在他亲手制的內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満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硬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満的脸颊,隐约的胡碴,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嘲,鹅卵石又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腿双仿佛化成了⽔“我不明⽩。” “也永远不会明⽩。”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WwW.BwOxS.CoM |
上一章 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下一章 ( → ) |
冰与火之歌5爸爸我怀了你教父愚人之死第四个K黑市末代教父西西里人铁凝短篇小说棉花垛 |
福利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在线阅读由乔治·马丁提供,限制级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结局在线阅读,被窝网提供福利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经典观看在线下载,大神作品齐聚被窝,最新章节每日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