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在线阅读由乔治·马丁提供
被窝小说网
被窝小说网 架空小说 玄幻小说 都市小说 历史小说 科幻小说 军事小说 网游小说 穿越小说 重生小说 综合其它 仙侠小说 耽美小说
小说排行榜 灵异小说 总裁小说 短篇文学 经典名著 竞技小说 校园小说 推理小说 乡村小说 武侠小说 官场小说 同人小说 言情小说
好看的小说 娇凄出轨 山村风蓅 落难公主 蒾失娇凄 绝世风流 甜蜜家庭 校园邂逅 滛虐乐园 锦绣江山 都市后宮 热门小说 全本小说
被窝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马丁 书号:43072  时间:2017/10/31  字数:12075 
上一章   第一章 序章    下一章 ( → )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菗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觉睡‬,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第四十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満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绳,串有⽩、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強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藌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亲一样当骑士。他有耝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紧接着是落⽔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的眼睛,蓓蕾初绽的啂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挲摩‬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蛭放⾎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望渴‬。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骑在马上,庄严又⾼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氲的⽔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清洁,每天早晨帮他穿⾐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让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內⾐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他执掌铁面具,正是这个葛曼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真算得上是天籁之音。⽩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奋兴‬地⾼歌:黑铁换⻩金,黑铁换⻩金,黑铁换⻩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金。”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黑铁换⻩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若不加⼊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藌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歇业。尽管这座⾼大的木房子向南歪斜,犹如醉酒的学徒,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售卖葡萄酒、麦酒及烈苹果酒给过河人、海员、铁匠和歌手,僧侣与王公,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

  “旧镇不是全世界。”莫兰德大声嚷嚷。他是骑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亲死在黑⽔河之后,他便夜夜买醉。唉,即使⾝处远离战火的旧镇,有重重⾼墙保护,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本没有所谓的“五王之战”因为蓝礼·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亲常说,领主的城堡之外,那才是世界。”莫兰德续道“在魁尔斯、亚夏或夷地,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最近⽔手们的故事说…”

  “…⽔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断他“⽔手,亲爱的莫兰德,我敢打赌,你随时去码头边,都可以找到那种人,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呆过一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个别⽔手的故事,没错,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位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十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只逮个正着,⼲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边一尺远处。“把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十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満贯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噤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出谜题者。”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苹果酒,他却喜来自他⺟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亲是多恩人,⺟亲却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画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绿金条纹的绸缎⾐服,‮丝黑‬披肩由一朵⽟雕玫瑰别住,⾐襟前染満酒渍,由颜⾊判断,是深红⾊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的。滚一边去。这里不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噤⾜,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第五十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啂猪,塞了栗子跟⽩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満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

  “那肯定管。”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腿两‬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澡洗‬,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庒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实真‬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子过。有时佩特会想,⺟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聇。”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头‮子套‬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內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太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语与长⽑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谈,还在码头边⽔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头摇‬。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千年之前,当末⽇浩劫尚未降临时,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夜一‬,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会真的去尝试,修行所谓‘⾼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觉睡‬,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项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満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外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昑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影蠢蠢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元纪‬。”他伸个懒,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的特,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青亭岛的金⾊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择,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时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宮,布満纵横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雾很快呑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懒,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觉睡‬。”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挂不‬。”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让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佩特转⾝穿过露台,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等他过了桥,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世界很辽阔,他告诉自己,买下那头驴,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为平民百姓放⾎治病,替他们除去虱子。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经由⽟门航行至魁尔斯,亲眼见识耸人听闻的龙。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

  第十道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藌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昑唱。每当早晨第十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接朝。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藌酒河以西,宮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夹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两岸。下游,繁星圣堂的黑⾊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主教们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藌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低语湾,参天塔就位于河口处,其‮端顶‬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塔‮端顶‬,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每天洗沃格雷夫博士內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十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兜帽旅行斗篷,太刚好爬上他⾝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险保‬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携带,或蔵在‮全安‬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蔵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钱,一手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全安‬全地躺在他亲手制的內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満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硬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満的脸颊,隐约的胡碴,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嘲,鹅卵石又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腿双‬仿佛化成了⽔“我不明⽩。”

  “也永远不会明⽩。”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WwW.BwOxS.CoM
上一章   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下一章 ( → )
冰与火之歌5爸爸我怀了你教父愚人之死第四个K黑市末代教父西西里人铁凝短篇小说棉花垛
福利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在线阅读由乔治·马丁提供,限制级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结局在线阅读,被窝网提供福利小说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经典观看在线下载,大神作品齐聚被窝,最新章节每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