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礼拜⻩先生来访问我,问我爱听谁的歌。我实在想不起歌手的名字,就顺口说了个披头士。其实我只是有时用披头士的歌来吵吵耳朵。现在我手上有这四个英国佬的几盒磁盘,CD连一张都没有,像这个样子大概也不算是他们的歌。只是一听到这些歌就会想到如烟的往事:好多年以前,我初到国美,深夜里到曼哈顿一位左派家里做客,当时他家里的破录音机正放着披头士的歌。说起来不好意思,我们本不认识人家,只是朋友的朋友告诉了我们这个地址。夜里一两点钟一头撞了进去,而且一去就是四个人。坦⽩地说,这本不是访友,而是要省住旅馆的钱——在纽约住店贵得很。假如不是左派,本就不会让我们进去,甚至会打电话叫察警来抓我们。但主人见了我们却很⾼兴,陪我们聊了夜一,聊到了切·格瓦拉、托洛茨基,还有浩然的《金光大道》。这位先生家里有本英文的《金光大道》,国中出版,是朋友的朋友翻译的。我翻了翻,觉得译得并不好。这位朋友谈到了他们沸腾的六七十年代:反战运动、露天集会、大威示、大行游,还讲到从小红书上初次看到“造反有理”时的振奋心情。讲的时候,眼睛里都冒金光。我们也有些类似的经历,但不大喜谈。他老想让我们谈谈国中的红卫兵,我们也不想谈。总的来说,他给我的印象就像某位旧友,当年情同手⾜,现在却话不投机——我总觉得他的想法有点极左的气味。要是按他的说法,我不必来国美学什么,应该回去接着造反,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不管怎么说,国美的左派人品都非常之好,这一点连右派也不得不承认。
我记得这位左派朋友留了一头长发,穿着油光⽔滑的牛仔,留了一嘴大胡子,里面有不少⽩丝。在他那间窄小、肮脏的公寓里,有一位中年妇女,但不是他老婆。还有一个傻呵呵的金发女孩,也不是他的女儿。总的来说,他不像个成功人士。但历史会给他这样的人记上一笔,因为他们曾经⾝而出,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反对一切不公正。凌晨时分,我们都困了,但他谈意正浓——看来他惯于熬夜。在战斗的六七十年代,他们经常在公园里野营,在火堆边上谈着吉他唱上夜一,还菗着大⿇烟。这种生活我也有过,只不过不在公园里,是在山坡上。可能是在山边打坝,也可能是上山砍木头,一帮知青在野地里点堆火,噢噢地唱上夜一。至于大⿇,我没有菗过。只是有一次烟菗完了,我拿云南出的大叶清茶给自己卷了一支,有腿耝细。拿火柴一点,一团火冒了上来,把我的睫⽑燎了个精光。茶叶里没有尼古丁,但有不少咖啡因,我菗了一口,感觉好像太⽳上挨了两,一头栽倒在地。只可惜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自己受了些罪而已。对此我没什么可抱怨的,只是觉得已经够了,我想要⼲点别的——这是我和左派朋友最大的不同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在国美的各种人中,我最喜的还是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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