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老同学从国美回来探家,我们俩有七八年没见了。他的情况还不错:虽然薪⽔不很多,但两口子都挣钱,所以还算宽裕。自从国美一别,他的房子买到了第三所,汽车换到了第四辆,至于PC机,只要听说新出来一种更快的,他马上就去买一台,手上过了多少就没了数了。老婆还没有换,也没有这种打算,这正是我喜他的地方。虽然没坐过罗尔斯·罗伊斯,没住过棕榈海滩的豪华别墅,手里没有巨额股票,倒有一庇股的饥荒,但就像东北人说的,他起码也“造”了个痛快。我现在房无一间地无一陇,当然只有羡慕的份儿。但我们见面不是光聊这些——这就太过庸俗了。
我们哥俩都闯过四方,种过地,放过牧,当过工人,二十年前在大学里同窗时,心里都曾燃烧起雄心壮志,要开创伟大的事业。所谓伟大的事业,就是要让自己的梦想成真。那时想了些什么,现在我都不好意思说,只好拿别人做例子。比方说微软公司的大老板比尔·盖茨,年轻时想过:要把当时看着不起眼的微处理机做成一种能用的计算机,让人人都能拥有和使用计算机,这样,科学的时代就真正降临人世了——这种梦想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现在这种梦想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实真,他在其中有很大的贡献,这是值得佩服的。至于他在商业上的成功,照我看还不太值得佩服。还有一个例子是马丁·路德·金曾经⾼呼“我有一个梦想”今天在国美的校园里,有时能看到⾼大英俊的人黑小伙子和⽩人姑娘拥抱在一起。从这种特别美丽的景象里,可以体会到金博士梦想的伟大。时至今⽇,我说多了没有意思,脸上也发热。我只能说,像这样的梦想我们也曾有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这些梦想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起点。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提到有这样的人,他梦想的最⾼境界是在雪天,呕上半口⾎,由丫环扶着,懒懒地到院子里去看梅花。我看了以后着实生气:人怎么能想这样的事!同时我还想:假如这位先生不那么考究,不要下雪、梅花、丫环搀着等等,光要呕⾎的话,这件事我倒能帮上忙。那时我是个小伙子,胳臂很有劲儿,拳头也够硬。现在当然不想帮这种忙,过了那个年龄。现在偶尔照照镜子,里面那个人満脸皱纹,我不大认识。走在街上,面过来一个庞然大物,仔细从眉眼上辨认,居然是自己当年的梦中情人,于是不免倒昅一口凉气。凉气昅多了就会忘事,所以要赶紧把要说的事说清楚。梦想虽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起点,但每种伟大的事业必定源于一种梦想——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
现在的青年里有“追星族”“上班族”但想要开创伟大事业的人却没有名目,就叫他们“伟大一族”好了。过去这样的人在校园里(不管是国中校园还是国美校园)是很多的。当盖茨先生穿着一⾝便装,蓬着一头发出现在校园里时,和我们当年一样,属于“伟大一族”刚回国中时,我带过的那些生学起码有一半属伟大一族,因为他们眼睛里闪烁着梦想的光芒。谁是、谁不是这一族,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但这一族的人数是越来越少了,将来也许会像恐龙一样灭绝掉。我问我哥们儿,现在⼲嘛呢,他说坐在那里给人家作软件包,气得我吼了起来:咱们这样的人应该做研究工作——谁给他打软件包?但是他说,人家给钱就得了,管它⼲什么。我一想也对。谁要是给我一年三四万美元让我“打”软件包,我也给他“打”去了。这说明现在连我也不属伟大一族。但在年轻时,我们有过很宏伟的梦想。伟大一族不是空想家,不是只会从众起哄的狂热分子,更不是连事情还没弄清就热⾎沸腾的青年。他们相信,任何美好的梦想都有可能成真——换言之,不能成真的梦想本⾝就是不美好的。假如事情没做成,那是做的不得法;假如做成了,却不美好,倒像是一场恶梦,那是因为从开始就想得不对头。不管结局是怎样,这条路总是存在的——必须准备梦想,准备为梦想工作。这种想法对不对,现在我也没有把握。我有把握的只是:确实有这样的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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